关于上报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本部合作办学教师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2/10 浏览次数: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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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本部合作办学教师计划的通知
发表于: 2010-12-10 13:52 点击:1037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部合作办学单位教师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院教字【2008】19号)的文件精神,请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按照规定要求如实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聘请本部合作办学单位教师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主页→下载中心→教师下载),并于2010年12月17日前上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教务处
201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