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与本部合作办学教师计划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12/18 浏览次数: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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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与本部合作办学教师计划的通知
发表于: 2011-12-18 14:49 点击:969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本部合作办学单位教师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院教字【2008】19号),请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提出与本部合作办学教师申请。
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如实填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聘请本部合作办学单位教师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主页→下载中心→教师下载),并于2011年12月21日下午下班前上报教务处综合办公室审批备案。
教务处
201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