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纪律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6/17 浏览次数: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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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纪律的通知
发表于: 2012-06-17 19:15 点击:1067
根据《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考场规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参照《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教育部33号令),现就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纪律通知如下:
一、学生参加期末考试,需携带身份证和校园卡,否则一律不得入场考试。
二、学生参加期末考试,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含已关闭的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严禁随身携带书、笔记等与考试无关的材料,严禁随身携带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否则一律按违纪处理。
三、学院将采用金属探测器、无线隐形耳机探测器和身份证识别仪等设备对考生进行安检。
四、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学院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务处 学生处
二�一二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