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10/30    浏览次数: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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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表于: 2012-10-30 15:25  点击:811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过程管理、深入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工作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期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教务处和教学评估办公室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10周至第13周(11月5日—11月30日)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1、教师日常教学工作质量,包括教学思想、教学态度、教学进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和教学改革等;
2、教师的各教学环节,包括备课、课堂讲授、布置和批改作业、答疑、指导实验、课程设计等;
3、教师对学生的考勤情况以及学生出勤率;
4、教学设施保障情况。
二、检查方式
教学单位自查和学院抽查相结合。
1、各教学单位选定1-2门课作为观摩教学课,通报给本单位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
2、组织本单位教师相互听课,每人在此期间至少听课2次(可听外系教师的课),并做好听课记录;
3、各教学单位组织召开多种形式的教师、学生座谈会,征求教师、学生的意见;
4、教务处和教学评估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对课堂进行随机抽查。
三、自查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落实好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工作,确保学院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2、各教学单位应特别注意教师备课情况,检查教案和备课笔记等是否齐备、课堂讲授是否认真、对教授内容是否熟悉。
3、注意教师责任心与教学态度,查看教师是否占用大量时间宣讲与课程无关的内容,是否对课堂秩序不闻不问,是否有提前下课的现象。
4、教师应利用观摩教学的机会,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听课任务。如不能按规定听课,请说明原因,坚决杜绝在填写《听课记录表》时弄虚作假。
5、为其他系上课的教师,由教师所在单位组织检查。
6、检查结束后,各教学单位总结教学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教师听课记录表由各教学单位收齐并存档,其复印件连同检查总结一并于12月7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办公室。
注:学生网上评教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听课记录表
 
教务处   教学评估办公室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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