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人:综合科    发布时间:2024/06/18    浏览次数: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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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监控与评估中心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建立与完善我校质量保障与管理体系,建设质量信息管理平台,构建与完善质量监测、评价、反馈、监督机制。主要职责为:

一、质量监控

1.建立和健全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2.开展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3.组织制订和修订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管理文件和规章制度。

4.督导工作协调安排与组织及相关工作记录信息整理、信息反馈。

5.学生信息员组织与管理工作。

6.组织开展本科教学检查。

7.组织开展学生网上评教教师评学,指导各教学单位开展同行评教领导评教等,管理评教系统。

8.负责教学监控信息的分析、研究与反馈工作。

9.负责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工作。

二、教学评估

1.掌握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教学评估的方针政策。

2.起草与学校本科教学相关评估方案、指标体系等文件和管理规定。

3.组织实施专业评估、课程评估等相关专项评估工作并及时分析、反馈评估评估结果。

4.组织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负责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校内版的管理。

5.负责组织完成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报的编制及上报工作。

6.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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