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级学生开展《大学生发展规划与就业指导(二)》 课程教学的通知

发布人:综合科    发布时间:2018/10/17    浏览次数:1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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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切实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的精神落到实处,按照上级的文件要求和学校的执行计划,该课程教学内容共分三个模块:模块(一)的内容为《职业发展与规划导论》,共6学时(其中理论2学时,实践4学时),第1学期开设;模块(二)主要内容为职业发展规划和提高就业能力两部分,共20学时(其中理论6学时、实践14学时),第3学期开设;模块(三)的主要内容为求职过程指导、职业适应与发展、创业教育三个部分,共22学时(其中理论8学时,实践14学时),第5学期开设。2017级学生应开设模块(二),具体内容及安排如下。

一、课程模块内容

课程模块

具体内容

开设学期

 理论/实践

学时

职业发展规划

认识自我

3


理论1,实践3

了解职业

理论1,实践2

了解就业环境

理论1,实践2

职业发展决策

理论1,实践1

提高就业能力

目标职业对通用技能的要求;识别并评价自己的通用技能;掌握通用技能的提高方法;目标职业对个人素质的要求;了解个人的素质特征;制定提高个人素质的实施计划

理论2,实践6


  1. 具体组织实施

  (一)线下理论教学部分

1.请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教学工作,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应根据各专业学生人数、课程情况合理组建授课班级(学生人数原则上应控制在90-120人之间),聘请专业教师或者辅导员做为授课教师并协调安排相应的授课班级。请各教学单位于20181019日前上报各专业学生人数、授课班级组成及相应的授课教师名单至创新创业学院,以便于统筹协调具体工作并按实际工作情况核定教学工作量

  1. 授课教师应结合授课班级合理安排具体授课时间,每个授课班级安排6个课时(分三次进行),具体授课时间应安排具体授课时间应安排1029-1123日。授课教师应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教室借用申请,并于1022日前将相应授课班级的时间安排、教室安排等信息汇总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

  2. 授课教师根据课程安排认真组织学生开展相关教学活动。

  1. 线上教学部分

 学生应于1017-1019日期间完成注册并开始课程学习(具体注册和学习流程参照附件1)。学生需于1022-1214日期间在系统中完成1-9模块学习并完成课程线上考核。

    (三)课程成绩评定及运行监控

1.授课教师应在1217--30日期间完成批阅学生制定的提高个人素质的实施计划,并在系统中导出学生线上学习成绩,汇总后于2019111日前将纸质版成绩单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zcx@jluzh.com,并自行保留一份学生制定的提高个人素质的实施计划、纸质成绩登记表及考勤表提交学生所在二级学院。

2.为保障教学质量和效果,学校将于近期开展授课教师培训工作(具体通知另行下发)。创新创业学院将会同学校职能部门组成督导组对授课情况进行检查。

联 系 人:刘楠

办公地址:第三教学楼G409

联系电话:7626205

电子邮箱:jzcx@jluzh.com



附件1:线上系统使用说明:万学教育深度教育与孵化系统使用说明学生端

附件1:线上系统使用说明:万学教育 深度教育与孵化系统使用说明 学生端.pdf

附件217级《大学生发展规划与就业指导(二)》成绩登记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1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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