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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发布人:考试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7/12/26    浏览次数: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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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期末考试已经开始,为保证考试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现就进一步加强考试的组织与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考试是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严格管理,确保各项考试正常有序进行。要充分认识考风考纪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肃考试纪律作为校风和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保证和促进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加强宣传教育

    1.各教学单位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学校考试管理等方面的文件,并在期末考试管理的各个环节中认真执行。针对以往考试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寻找规律,制定相应措施。考试命题、审批、试卷印制、监考、阅卷等各个环节要符合规范和相关规定,做到责任到人,教师、管理人员职责分明。教师考前不得给学生划范围、圈重点,不得泄露与考题有关的内容。

    2.各教学单位要加强监考人员责任心教育和业务培训。监考是教学工作的组成部分,监考人员要服从学校、各教学单位考试工作安排。监考要严格执行监考守则,包括提前到达考场、考前宣读考场规则、清理考场、考试过程中加强巡视等。要求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看书报、阅试卷等,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3.各教学单位要在学生中切实加大考试文明教育宣传力度,要求学生认真学习考生诚信考试教育,使学生认识到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试规定。

    4.各教学单位要对学习困难学生及其他特殊学生给予高度关注,切实加强考生考前心理健康教育。

    三、加强考试组织管理

    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执行关于考试工作的相关规定,使考试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有制度、有落实、有检查,切实把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考风考纪、监考纪律、考试管理等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坚决刹住考试作弊歪风,对由于监考失职导致教学事故的,坚决予以处理。

考试期间,学校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教务处、学生处每天将组织人员到各考场巡考,加强考试督查。


                                        教务处 学生处

                                        20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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