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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籍基本信息修改的通知

发布人:综合科    发布时间:2021/11/17    浏览次数: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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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学籍注册信息变更管理办法》,现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籍信息修改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学生,并严格履行审核义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信息修改的范围

学生在校期间因个人原因向公安部门申请变更个人身份信息后,导致个人信息与学籍信息不符的。

二、修改项目及证明材料

1.申请人需如实填写《广东省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信息修改申请表》。

2.修改姓名,需提供户口簿及身份证。

3.修改身份证号码,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移居港澳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及港澳身份证)。身份证号涉及出生日期变更的,还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三、办理时间

各二级学院汇总并审核学生材料后于2021年11月26日前统一交由教务处教务科(图书馆行政楼南区209室),过期不予办理。

四、注意事项

学生要求修改、变更的信息或证明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信息修改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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