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籍基本信息修改的通知
发布人:综合科 发布时间:2021/11/17 浏览次数: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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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学籍注册信息变更管理办法》,现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籍信息修改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学生,并严格履行审核义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信息修改的范围
学生在校期间因个人原因向公安部门申请变更个人身份信息后,导致个人信息与学籍信息不符的。
二、修改项目及证明材料
1.申请人需如实填写《广东省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信息修改申请表》。
2.修改姓名,需提供户口簿及身份证。
3.修改身份证号码,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移居港澳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及港澳身份证)。身份证号涉及出生日期变更的,还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三、办理时间
各二级学院汇总并审核学生材料后于2021年11月26日前统一交由教务处教务科(图书馆行政楼南区209室),过期不予办理。
四、注意事项
学生要求修改、变更的信息或证明材料涉嫌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信息修改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1年11月17日